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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融学院2021年新生开学时间,广东金融学院春季招生

更新时间:2022-09-26 15:55:53作者:chanong

穆璐

第一章总则

广东金融学院2021年新生开学时间,广东金融学院春季招生

第二章学校概述

第三章组织和职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五章入学规则

第六章入学体检标准

第七章新生注册和复试

第八章收费标准

第九章学生资助政策

第十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和申诉

第二章xi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夏季普通高考顺利招生,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法律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函〔2013〕9号)要求

第二条学校招生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程序公开、德智体全面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述

第三条学校名称:广东金融学院

第四条学校的国家标准代码为11540。

第五条学校地址:

总部:广州市天河区龙洞迎福路527号;邮政编码:510521

肇庆校区:广东省肇庆市星湖石牌;邮政编码:526040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立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结业)认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23年修订)》考试中取得50分以上成绩,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结业)认证条件。发证学校名称:广东金融学院,证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结业)证书。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和学位证书。休学的学生,视具体情况,给予学习证明或现实学习证明。

第三章组织和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师生和校友代表组成的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招生章程、招生章程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二条招生就业办公室是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章程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招生开始前,学校应当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领导招生具体实施工作,协调处理招生中的重大问题;学校成立了由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督领导小组,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录取期间将成立信访小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和投诉处理工作。

第一章

第十七条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校责、招监”招生制度,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全面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在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制定具体录取标准,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在实行平行志愿招生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可根据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招生规则和学生情况,确定微调方案和招生调剂比例。

第二十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我校投档要求的条件下,根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我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广东省普通计划(招生代码11540)、地方专项计划(招生代码31540)和无特别说明的外省招生专业录取规则: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方式。在我校投档的考生,按其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先安排总分高的考生进行第一次志愿填报。如果第一专业志愿计划已满,安排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候选人总成绩相同时,按排名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学习过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在没有排名或排名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普通高考单科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单科成绩排序如下:文科为语文、综合文科、数学、外语;理科是数学,综合理科,语文和外语。“22国际班”只招收填报过本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广东省中外学分互认项目独立学院代码(招生代码71540)录取规则: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二十三条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全部未被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按考生总成绩转入有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计划内有空缺专业相关要求的考生,将被辞退。

第二十四条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不会说英语的候选人应该谨慎申请。

第二十五条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普通专业,文科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物理、化学、生物考试,理科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思想政治、历史、地理考试,均须取得等级成绩;另外,申请我校本科普通类专业,至少要有两门学科达到c级以上。具体要求以当年广东省录取文件为准。

第二十六条关于加分或照顾录取的政策,在各省落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第二十八条我校在江苏省的录取原则是按照成绩第一、成绩第一、成绩第一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也就是说对所有进入档案的考生按照成绩排序,结合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专业志愿等指标确定录取专业。当进入档案的考生成绩相同时,按所选科目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aa aa ab ab ab bb bb)择优录取。若选考科目成绩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科目成绩和附加题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则依次对文科考生进行排序。

第二十九条内蒙古自治区我校录取原则采取“在1:1的招生计划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

第六章入学体检标准

第三十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厅〔2010〕2号)有关规定执行。对残疾考生,生活能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高考成绩符合录取标准的,正常录取。

我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请参照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三十一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进行身体健康复查。经复试达不到体检要求或不适合在所录取专业学习的,将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转专业或取消其学籍。

第七章新生注册和复试

第三十二条被我校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纳学费的报名手续。逾期不报到者,按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第三十三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检。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按规定取消资格。

第八章收费标准

第三十四条学校的收费标准按照《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公布的标准(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执行。

学费标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应用心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统计学、英语、翻译与商务英语等十个本科专业5710元/年,其他本科专业5050元/年。

住宿费标准:750-1900元/学年。

中外学分互认费:

金融(2 ^ 2国际班)和会计(2 ^ 2国际班)学生需缴纳学费20200元,培训费58280元(含海外语言强化培训费、双语教学费、合作院校教师授课及讲座费等。)在我校学习期间(第一、第二学年)和保留学籍期间(第三、第四学年),共计78480元。费用分三期支付:第一、二学年开始时26740元,第二学年结束时25000元。在合作大学学习期间(最后两个学年)的学费由合作大学根据其国际学生费用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合计每年约15万-30万人民币(视各合作高校具体收费情况而定)。参加此项目的学生将自行支付住宿、交通、签证等费用。在广东金融学院学习期间

金融学(2 ^ 2中澳班)和会计学(2 ^ 2中澳班)学生需缴纳学费20200元,培训费42800元(包括海外语言强化培训费、双语教学费、合作院校教师授课及讲座费等。)他们在我校学习期间(第一、第二学年),共计63000元,这是第一。西澳大学留学费用:西澳大学根据其国际学生的费用收取费用,学费和住宿费每年总计约25-30万元。(注:实际费用以西澳大学公布的费用为准。澳中国际文化交流协会收取项目管理及服务费20600元,在学生第一学年入学时支付;此外,还将收取2万元人民币的返程保证金,在学生回国上学后全额无息返还(该保证金将在学生拿到西澳大学对接留学所需的澳洲签证后收取)。参加此项目的学生将自行支付住宿、交通、签证等费用。在广东财经大学和合作大学学习期间。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 2中澳班)学生需缴纳学费22840元,培训费45160元(含海外语言强化培训费、双语教学费、合作院校教师授课及讲座等。),共计68000元,于第一、二学年开学时分两次支付。国外大学留学费用:在合作大学学习期间(最后两个学年)的学费由合作大学按照其国际学生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合计每年约25万-30万人民币(视各合作高校具体收费情况而定)。澳中国际文化交流协会收取项目管理及服务费20600元,在学生第一学年入学时支付;此外,还将收取2万元人民币的返程保证金,在学生回国上学后全额无息返还(该保证金将在学生拿到西澳大学对接留学所需的澳洲签证后收取)。参加此项目的学生将自行支付住宿、交通、签证等费用。在广东财经大学和合作大学学习期间。

金融类(3 x国际班)和会计类(3 x国际班)学生需缴纳学费20200元和培训费87420元(包括海外语言强化培训费、双语教学费、合作院校教师授课及讲座费等。)在我校学习期间(第一、二、三学年)和保留学籍期间(第四学年),共计107620元。费用分三次缴纳:第一、第二学年开学时35000元,第三学年开学时37620元。在合作大学学习期间(最后两个学年)的学费由合作大学根据其国际学生费用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合计每年约15万-35万人民币(视各合作高校具体收费情况而定)。)参加这个项目的学生要自己承担住宿、交通、签证等费用。在广东财经大学和合作大学学习期间。

第九章学生资助政策

第三十五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和申诉

第三十六条招生咨询及爱游戏平台的联系方式

电话:020-37215393

传真:020-37216086

电子邮件:zsgduf@163.com

学校网站:https://www.gduf.edu.cn

网站:https://zs.gduf.edu.cn

第三十七条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部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和督导,受理相关投诉。

联系人:李小姐

监督电话:020-37216629

传真:020-37216666

电子邮件:jw@gduf.edu.cn

第二章xi附则

第三十八条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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