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和成考的区别,速度看这里!
2022-08-28
更新时间:2022-09-26 20:52:52作者:chanong
南昌职业大学2023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规定和国家、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南昌职业大学(以下简称学校),国家标准代码为13420。是教育部批准的民办高职本科大学,学校主管部门是江西省教育厅。
第三条学校是全国首批本科职业教育试点院校之一,是教育部学校规划发展建设中心授牌的产教融合本科课程改革试点学校。学校占地1000多亩,在校生1万余人,建筑面积32.69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112万册、电子书123万余册,拥有先进的教学仪器设备、25个校内实验实训中心和118个校外实践实训基地,拥有教学生活设施齐全、校园环境优美的数字化校园网络。学校现有专任教师615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194人(其中高中教师76人),硕士及以上学历教师283人,“双师型”教师296人,工业企业兼职教师64人。专业带头人和教学团队配备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学校设有经济管理系、工程系、信息技术系、人文外语系、艺术设计系、音乐舞蹈系、体育卫生系等七个系和一所创业学院,构建了工商管理、智能制造、信息技术、艺术创意、文化教育等专业集群,具有鲜明的职业教育特色。
第四条学校面向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公开招收2023年高考考生(含艺术类考生和三本院校学生)。2023年,学校招生15个本科专业,39个高职院校。
第五条学校招生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程序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六条学校官方网站(http://www.nczydx.com)和学校官方微信(nczydx)是学校招生信息公开的官方平台。学校只通过官方平台发布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等信息,提供录取结果查询等服务。
第七条学校位于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前进东路8号。
第八条学校招生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
第九条学校应当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分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制定招生法规和政策,确定招生规模,调整学科招生计划和学费标准,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项,领导和监督整个招生过程。
第十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教育部有关招生的法律、政策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有关招生规定。落实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决定;
(二)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实施不同省份、不同专业的招生计划;
(三)起草、报批和公布招生章程;
(四)组织公示
第十四条学校各省招生计划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招生专业和学费标准
序号 |
层次 |
专业 |
学制 |
学费 |
1 |
本科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四年 |
21500 |
2 |
本科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四年 |
21500 |
3 |
本科 |
智能制造工程 |
四年 |
21500 |
4 |
本科 |
财务管理 |
四年 |
21500 |
5 |
本科 |
市场营销 |
四年 |
21500 |
6 |
本科 |
物流管理 |
四年 |
21500 |
7 |
本科 |
会计 |
四年 |
21500 |
8 |
本科 |
商务英语 |
四年 |
21500 |
9 |
本科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四年 |
21500 |
10 |
本科 |
电子商务 |
四年 |
21500 |
11 |
本科 |
软件工程 |
四年 |
22000 |
12 |
本科 |
网络工程 |
四年 |
22000 |
13 |
本科 |
视觉传达设计 |
四年 |
23500 |
14 |
本科 |
舞蹈表演 |
四年 |
23500 |
15 |
本科 |
音乐表演 |
四年 |
23500 |
16 |
专科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
三年 |
10000 |
17 |
专科 |
工程造价 |
三年 |
9500 |
18 |
专科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三年 |
11000 |
19 |
专科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三年 |
10000 |
20 |
专科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三年 |
9500 |
21 |
专科 |
建设工程管理 |
三年 |
9500 |
22 |
专科 |
建筑工程技术 |
三年 |
11000 |
23 |
专科 |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
三年 |
9500 |
24 |
专科 |
数控技术 |
三年 |
9500 |
25 |
专科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三年 |
11000 |
26 |
专科 |
工商企业管理 |
三年 |
10000 |
27 |
专科 |
会计 |
三年 |
10000 |
28 |
专科 |
旅游管理 |
三年 |
9500 |
29 |
专科 |
市场营销 |
三年 |
10000 |
30 |
专科 |
物流管理 |
三年 |
9500 |
31 |
专科 |
法律文秘 |
三年 |
9500 |
32 |
专科 |
汉语 |
三年 |
11000 |
33 |
专科 |
商务英语 |
三年 |
11000 |
34 |
专科 |
新闻采编与制作 |
三年 |
9500 |
35 |
专科 |
护理 |
三年 |
12000 |
36 |
专科 |
社会体育 |
三年 |
9500 |
37 |
专科 |
食品营养与检测 |
三年 |
9500 |
38 |
专科 |
药品经营与管理 |
三年 |
9500 |
39 |
专科 |
电子商务 |
三年 |
11000 |
40 |
专科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三年 |
11000 |
41 |
专科 |
软件技术 |
三年 |
11000 |
42 |
专科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三年 |
11000 |
43 |
专科 |
信息安全与管理 |
三年 |
9500 |
44 |
专科 |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
三年 |
15000 |
45 |
专科 |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
三年 |
15500 |
46 |
专科 |
计算机网络技术(5g技术方向) |
三年 |
15500 |
47 |
专科 |
信息安全与管理(网络系统管理方向) |
三年 |
15500 |
48 |
专科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三年 |
12000 |
49 |
专科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三年 |
12000 |
50 |
专科 |
环境艺术设计 |
三年 |
12000 |
51 |
专科 |
室内艺术设计 |
三年 |
12000 |
52 |
专科 |
播音与主持 |
三年 |
12000 |
53 |
专科 |
舞蹈表演 |
三年 |
12000 |
54 |
专科 |
学前教育 |
三年 |
12000 |
55 |
专科 |
音乐表演 |
三年 |
12000 |
56 |
专科 |
早期教育 |
三年 |
9500 |
第五章入学规则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政策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规定,按照考生输入档案分数和专业志愿顺序,分专业招生,专业志愿分数不存在年级差异。比如同一个理科,依次考虑数学、外语、语文、综合理科的成绩。文科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文学成绩录取。当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从学校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相关专业;不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辞退。
江苏考生: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式,再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分专业录取。
第十六条学校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对于学校未安排相关专业测试的省(市、自治区),承认学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专业成绩。学生文化成绩过线后,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第十七条学校原则上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考生政策加分。
第十八条学校对男女生没有比例要求。
第十九条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设计与编导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身体残疾的考生,生活能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高考成绩符合录取标准的,正常录取。
第二十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自治区)的学校,按高考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录取。
第二十一条学校位于对选修科目有要求的省份。报考的考生必须符合我校选修科目的要求。
第二十二条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录取原则按江西省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三条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者在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学校有权拒绝录取。
第六章新生及其他入学
第二十四条学校专业收费严格按照公示的标准收取。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试,包括其身体健康和文化(艺术类考生也包括专业)考试成绩。经复核确认为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不同情况,依据相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其资格。
第二十六条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学生资助规定,学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
第二十七条为了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奖学金和贫困学生资助措施是:
(1)学生可享受国家颁发的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一等奖4400、二等奖3300、三等奖2200);
(二)学生可以按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3)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基金专项服务,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
第三十三条南昌职业大学招生部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前进东路8号;邮政编码:330500;联系电话:0791-87190000,0791-87191111;网址:http://www.nczydx.com;官方微信:nczydx。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南昌职业大学负责解释。
2022-09-26 20:52
2022-09-26 20:52
2022-09-26 20:20
2022-09-26 20:20
2022-09-26 20:19
2022-09-26 20:19